投诉雨花区交警大队涉嫌行政乱执法,同时投诉雨花区政令不通,值班电话接线员态度恶劣
2018-6-23 18:34:21发布110次查看
本人于2016年10月29日下午3点40分左右将私人小车停放在贵区辖区范围内圭塘社区白沙湾嘉园小区门口道路旁,被贵区交警大队交警吴俊抄牌。但本人对该路段是否属于抄牌范畴存有疑义,质疑贵区交警大队存在涉嫌行政乱执法行为,原因如下:一、该路段目前为小区内部道路,并未命名为城市道路,且道路至今未拉通,直接为断头路,不属于交通干道,进入该路段的车辆只是白沙湾嘉园小区居民,无任何其他行人或机动车通过,且马路较宽,停放在两遍的车辆均停放有序,并未实质影响交通及行人出行,不构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56条相关要求;二、该路段周边无任何禁停标志,相关部门无任何前期告知程序,本人事前并不知道该路段为禁停路线。另外,本人于2016年10月31日下午两点半根据违法告知书提供的联系电话拨打电话咨询,想提出相关建议及咨询申请行政复议流程,接电话的话务员态度极为恶劣,等听到是投诉相关事宜后,态度大变,及其不耐烦,要本人直接找法务科,但又拒不提供法务科相关任何联系方式,直接催说目前太忙,抱怨本人占用电话来电资源,无任何沟通欲望。本人正式投诉并要求贵区相关部门及领导如下回复:1、给出2016年10月29日抄牌执法依据,是否有相关部门发文规定该路段为全线禁停路段;2、贵区交警大队政令不通,申请贵区相关部门公布法务科电话号码,提供政民互动服务;3、要求贵区交警大队更改违法告知书联系电话,不要给出无法提供任何咨询的值班电话,让市民根本无法通过正常方式与贵区这些官老爷沟通;4、望贵区提供服务意识,执法更加规范,拿出相关依据,做到令人信服,谢谢!相关部门政令不通,无任何服务意识,只能拜托区长大人了,叩谢,跪拜!
1、我大队对外统一联系电话为分控中心号码0731-82525545
2、处罚按照道交法第56条是针对违反停车管理规定,妨碍道路通行的情况,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如有禁停标志则按照道交法第38条违反禁令标志处以100元罚款并记3分
3、针对各种违法行为均有照片取证,短信告知等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如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可携带齐本人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保单前往雨花交警大队法制办或交警支队法制科申请行政复议
交警大队 201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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