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区长关心雇员
2018-6-23 16:42:33发布53次查看
目前雨花区辅助类政府雇员工资标准参照的是长沙最低工资标准,标准为大专学历1490元/月、本科学历1640元/月。而雨花区各街道办事处和下面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参照的则是湖南省平均工资4040元中75%,即3030元/月,并且购买住房公积金。区直部门、街道办事处同属于雨花区政府机构且在2016年,雨花区印发了《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雨办发[2016]21号),将区直部门、街道(镇)的编外合同制人员都纳入统筹管理了,可为什么在工资待遇上却执行着区别如此之大的政策!!!!近几年雨花区雇员工资确实上调了,可上调后扣除保险工资每月到手工资不到1500,单身没房的交完房租就喝西北风,有家有小孩的连奶粉学费都是问题。区直部门的雇员做着和街道社区雇员以及正式在编职工同样的事情承担着一样的责任,享受的却是如此之大的待遇差别。如果说要求和正式在编人员同工同酬是我们的奢望,但要求享受和街道社区雇员同等待遇应该是是很合情合理的。同样在雨花区的政府部门做雇员,不应该享受如此不公平的待遇。雇员在职位上没有晋升空间,在工资待遇上也没有提升空间,十年工龄才能换来每月多50块钱。
恳请区领导能重视区政府雇员待遇之事,请区人社局区财政局主动作为,制定提高雇员工资待遇的方案,帮雇员争取应得待遇。
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雨花区各社区工作人员不属于雨花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其工资标准是根据长沙市相关文件明确规定的,将雨花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与之进行对比缺乏参照依据。
一直以来,雨花区政府所执行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并没有超出相关劳动法律的范围,并在近几年对编外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进行了上调。2016年,我区印发了《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雨办发[2016]21号),将区直部门、街道(镇)的编外合同制人员纳入统筹管理。今年,我区也会对编外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调整纳入统筹考虑。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电话:85880513。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8日
人社局 201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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