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焚烧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投诉状
赵小红市民:
您好!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环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来信已收阅,回复如下:
1、我县城区77座公厕垃圾站均由规划建设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本地区发展计划等因素进行选址建设。该垃圾站是城市环卫基础设施,承担着重要的公共服务功能,担负着该小区及周边居民生活垃圾的容纳,一旦撤除将严重影响该区域的环境卫生,因此无法撤除。
2、该垃圾站由宁乡景苑物业负责日常管理,并且该垃圾站安装了大门,开放和关闭时间由物业公司安排,我局只负责日常拖运。
3、针对垃圾焚烧问题,我局将加大监管力度,加大日常巡查密度,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对证据确凿的我局将给予举报人200元举报奖励。举报电话:87895671,87824306。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宁乡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2014年11月3日
宁乡环卫局 2014-10-10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