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高度的确定:
1、厂房高度:指室内地面至柱顶(或倾斜屋盖最1低点、或下沉式屋架 下弦底面)的距离。
(1)、无吊车厂房:
柱顶标高通常是根据最1大生产设备的高度和其使用、安装、检修时所需的净空高度确定的。同时,必须考虑采光和通风的要求,以及避免由于单层厂房跨度大,高度低时给空间带来的压抑感。一般不低于3.9m,柱顶标高应符合300mm的整数倍,若为砖石结构承重,柱顶标高应为100mm的倍数。
(2)、有吊车厂房:
有吊车厂房的柱顶标高可按下式计算求得:
柱顶标高 h=h1+h2
轨顶标高 h1=h1+h2+h3+h4+h5 轨顶至柱顶高度 h2=h6+h7 式中: h1为需跨越最1大设备,室内分隔墙或检修所需的高度;
h2为起吊物与跨越物间的安全距离,一般为400mm—500mm;
h3为被吊物体的最1大高度;
h4为吊索最小高度,根据起吊物件大小和起吊方式而定,一般大于1000mm;
h5为吊钩至轨顶面的最小尺寸,由吊车规格表中查得;
h6为吊车梁轨顶至小车顶面的净空尺寸,由吊车规格表中查得;
h7为屋架下弦至小车顶面之间的安全距离,主要应考虑到屋架下弦及支撑可能产生的下垂挠度,以及厂房地基可能产生不均匀沉降时对吊车正常运行的影响。最小尺寸为220mm,湿陷性黄土地区一般不小于300mm。如屋架下弦悬挂有管线等其他设施时,还需另加必要的尺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