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芙蓉区张公岭东岸锦城的一名居民。6月16日,因先兆流产我在湘雅二院住院治疗。6月25日出院,医生叮嘱要继续注射hcg、黄体酮,说只要会打针的护士都能独立操作这个技术,而且该种药物各医院都有,因此不再给我开药。
6月29日下午,我老公就近去了芙蓉区红十字医院咨询打针事宜。医生说可以打针。当晚8点左右我老公陪同我去三楼产科,值班医生表示,因检查不是在该院做的,不能在该院注射药物。因本地偏僻荒凉,仅此一家医院,我便与医生协商,何种情况下可以在该院注射?我愿意交纳相关检查费用,但由于前段时间检查做得比较多,希望能免了在该院再度检查。可能因为我“态度较好”,该名女医生建议我去湘雅二院找医生开《诊疗单》及相关药物,再到该院注射。
6月30日上午,我老公又去湘雅二院找住院部赖医生开《诊疗单》及相关药物。赖医生很迷惑,说从未听过《诊疗单》,但是本着对患者负责的精神,还是在我的病历本上写上了相关剂量,并加盖其本人的私章。6月30日下午,我带药物及相关资料如病历本、出院诊断书等去芙蓉区红十字医院注射。首先我们找了产科医生曾慧兰,曾医生说要我们直接去护士室打针;护士则表示兹事体大,需要该院医生签字。互相推诿之间,曾医生要求我们在该院重做检查,否则不予注射;稍后又表示打该两种针要做皮试——我虽非专业人士,但在湘雅也住了近10天从未有医生要求我做皮试,莫非曾医生的业务和别家竟然全不相同?
当前,医院追求效益,我作为一个别无他法的病人,也能理解。我刚进红十字医院之初就表示了愿意交纳相关检查费用,可是如此的诚意都还被医院一次次作践。我想请有关领导帮助追问下芙蓉区红十字医院,作为患者,究竟该怎么做,才能使红十字医院大发仁心?
许怡同志:
您好!您的信件已转交我单位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与专家咨询,注射hcg一般不需要做皮试,但带药物到外院注射应当提供本医院治疗单,这是基本原则。各医疗单位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是正常的。
经调查,造成该纠纷的主要原因是红十字医院值班医师缺乏沟通技巧,我局要求该院加强执业道德教育,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医务人员服务能力和沟通技能。
长沙市芙蓉区卫生局
2011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