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刑事an件后,一般公安机关都需要把犯罪嫌疑人先行刑事拘留起来,那么在刑事拘留后,应该怎么处理呢?关于这个问题,曹月轮律师整理了下面这篇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an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在刑事拘留后,一般需要经过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现在我们详细讲述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一、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审查an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公诉an件自an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an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an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an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an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现在,为满足自身消费,信用ka已经被广泛使用。但是,有些人没有消费观念,办理了信用ka就使劲刷,或是有些人带有非法占有的念头,透支信用ka,直接损害发卡银行的损失。如果透支的数额较大,并且持卡人带有恶意刷卡透支的话,那么将可能构成信用kazha骗罪。
按规定,透支构成信用卡zha骗罪的话,要先确定行为人是恶意透支。
是否属于恶意透支,要求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
其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可以表现为以下情形:
1、明知无法偿还而大量透支不归还;
2、肆意挥霍透支款不归还;
3、透支以后隐匿、改变通讯方式,逃避金融机构的追款。
另外,还要求持卡人在收到发卡银行的催收请求后不归还,如果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那么就不属于恶意透支。
当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租的,必然会存在不少手尾,如押金退还问题,租客清房还房等等,双方应该协商妥善处理。
例如当租客不再续租的,房东应该退还押金,若房东不退或少退,双方又协商不成的,房客可以找当地出租屋管理部门等投诉索偿;依然未能追回押金的,租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追偿,不要白白便宜无良房东。
又例如当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房东不愿再出租,租户死赖不走的,房东可以先报警处理;未能解决问题的,房东可以到法院起诉无赖租客,要求租客赔偿相应的损失并搬出房屋,若租客据搬得,房东可以拿着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将租客搬出房屋,反正最终费用都可以要求租客支付或赔偿,不用白不用。
所以在遇到因租赁合同引发的纠纷时,双方都应该理智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法律措施维权追偿,千万不要采取过激甚至非法的方式维权追偿,以致得不偿失,追悔莫及。若确实不想看到对方或确有必要采取法律措施的,可以委托专业的租赁合同律师协助处理,根据律师的专业意见采取最恰当的追偿方式。
曹月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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