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内容不公开】
张胜先生:
您好!感谢您对我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工作的关注。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部分闲散人手中、一人多证的问题。我局早已高度重视这一现象,并于2014年4月至10月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全县范围内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门检查核实行动,且今年2月-3月再次进行全县范围内的清理核实,对人证不符、一户多证等不规范行为坚决进行处理。
二、关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办条件的核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应符合以下条件:(1)有与经营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3)符合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长沙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人提出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受理之后,专卖执法人员均上门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做出准予许可决定。
对于您提出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我局专卖执法人员已至您店内核实情况,您的经营场所不符合《长沙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零售点位于城区繁华路段的,其间距应不少于20米,位于城区其他路段的,间距应不少于50米”要求,故我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请您理解。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乡县烟草专卖局
2015年4月1日
宁乡烟草局 2015-03-27 1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