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局局长饶诚调研曙光社区危房安全工作
朝阳街道 王萧婧 2016-05-09
5月6日,区建设局局长饶诚一行到朝阳街道曙光社区视察危房,朝阳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罗希奠陪同视察。
饶诚局长一行实地查看了曙光小区01、02栋房屋。朝阳街道对危房情况和应对措施作了简要汇报,曙光小区01、02栋房屋建于50年代末,房屋建筑时间长,出现了严重的破损,给居民生命财产埋下了安全隐患。
饶诚局长一行视察危房
召开现场座谈会
饶诚局长表示城市危旧房屋的安全管理和防治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工作。街道一是要尽快与危房产权单位曙光电子集团进行沟通,告知鉴定结果;二是要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确保楼栋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要做好暴雨等自然性灾害期间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四是要充分发挥楼栋长的作用和重要性,一经发现房屋异常变化,必须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关应急预案。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区高度重视,已交由区建设局认真办理,现将建设局的答复附后: 曙光小区01栋(4层133户),02栋(4层126户),两栋系1959年的建筑。02栋系曙光集团单身职工宿舍,产权单位是曙光集团,01栋在1999年作为单位福利房已转让给职工,其中还有7套因其他原因未转让,您是其中一户,目前其正在办理购买程序。两栋房屋均存在房体老化,部分外墙缺损、内墙脱落钢筋裸露,线路老化且私搭乱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2016年4月,区建设局组织朝阳街道委托长沙高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对房屋进行了安全鉴定,鉴定结果为d级危房。区建设局要求街道社区立即将鉴定结果送达到每一位业主家中,请各房屋安全使用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采取相应措施。2016年6月,区建设局对朝阳街道下达了危险房屋治理清单,要求朝阳街道及时对辖区内的c、d级危房进行治理。区建设局和朝阳街道定期对该两栋房屋进行了巡查和检查。2016年7月市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区政府,曙光社区01、02栋产权归属已经一并移交区政府。 曙光社区于2017年2月24日上门到您家走访,了解了相关情况。区建设局于2017年2月27日与您进行了沟通,了解相关情况,目前正在办理购买相关事宜。区建设局说明了区政府前期所做工作,宣传了相关政策,根据《长沙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使用责任人。公告租赁住房等由经营管理单位进行管理的,经营管理单位为房屋安全使用责任人。曙光01栋的产权已经明确到了个人,未转让的7栋房屋,区政府作为目前的产权单位,也会承担相关责任;第二十五条,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使用责任人应当及时对危险房屋采取治理防护措施。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安全使用责任人还应当及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暂不能排险解危的,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曙光小区02栋2016年下半年曙光集团已经进行了局部加固,01栋已经列入区政府2017年度治理清单。在详细了解您的需求后,建议在办理了产权以后,根据区政府《关于危房治理工作的会议纪要》相关规定,联合其他住户向区政府报告申请协议收购。您表示理解,并将于近日来区建设局了解详细政策。
芙蓉区建设局
2017年2月28日
芙蓉区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