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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小孩来长沙就读问题

2018-6-21 16:28:23发布44次查看

    区长您好!我是湖南娄底人,在长沙工作,因为我家庭的特殊原因,我父母已离异多年,还有一个弟弟由我父亲抚养,母亲多年前已出省务工。但是由于我父亲年事已高,今年已有70岁,而弟弟却还在上小学六年级,父亲已没有了监护能力,对未成年人的成长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由于本人在长沙已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且购买了学区房,所以想将弟弟接到长沙来就读,但是在咨询区教育局后,被告知,尽管政策方面更加人性化,但转学却依旧非常困难,很多学区房都转学不了,且小学六年级不能转学不能插班,相关文件已取消借读规定。后来我查阅文件后得知,对转学是如无特殊原因不得转学,且现仍旧保留借读相关规定,只是取消了“借读费”,近段时间一直在跟进这个事情,本人父亲实在无能力再照顾弟弟,当属于特殊情况,且属于可借读的范畴内。长沙在您们的领导下经济发展日新月异,外来务工人员也急剧增加,在教育局听到最多的一句话也是“现在读小学比上大学更难”,恳请您能帮您辖区市民解决这道难题。


市民:
   您好!您于8月23日关于“外地小孩来长沙就读问题”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学生不得任意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原因必须转学者,经批准后可以转学。转入的学生要持学生手册,家长调动工作的调令或房屋搬迁证明、户口本等先经转入学校审核并同意转入开出接收证后,再向转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经转出学校同意,开出转学联系表,学生持转学联系表到转出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最后到转入地教育局审核后,方可在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在有学生转出或有富余学位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招收转学插班生。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电话:0731-85880323。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
2017年8月30日

教育局 2017-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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