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长沙传销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抢劫的主犯已在逃2年,如今在老家逍遥快活,我多次要求星沙派出所抓人,却故意推脱,掩饰主犯的犯罪事实。我的愤怒使我想一把火烧了星沙派出所,将高磊碎尸万段。我限你们2月底之前立刻抓人。否则出现任何后果一律由你们承担。
您的来信已收悉,即日并交办长沙县公安局核处!
因长沙县局办公地点搬迁,致无法及时答复,现将长沙县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于2014年4月被传销组织非法拘禁致轻微伤,受案单位长沙县星沙派出所已于2014年7月3日在长沙县泉塘安置区某民房内将该案嫌疑人刘某、邹某、郑某抓获并刑事拘留,2015年4月,办案民警在湖北省随州市将该案另一在逃嫌疑人黄某抓获并刑事拘留。其后,在办案民警的协调下,您与犯罪嫌疑人郑某、黄某的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并实际履行收到赔偿款项共计七万元。现犯罪嫌疑人刘某、邹某、郑某、黄某已因非法拘禁罪被长沙县人民法院判刑并执行。
办案民警在对犯罪嫌疑人黄某的讯问期间,供述在传销窝点参与殴打并逼问银行卡密码的犯罪嫌疑人系“高磊”、“杨平”,且对“高磊”进行了辨认,“杨平”身份暂未查实,其余到案人员均未能辨认出“高磊”、“杨平”。由于本案到案人员均已被长沙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现已刑满释放,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现有的证据不足以对“高磊”采取强制措施。
2015年12月份以来,您也多次致电办案民警询问办案进度并要求对嫌疑人“高磊”进行抓捕,办案民警在通话中也将以上情况对您进行一一答复,您表示不理解且措词不得体。现办案民警正在积极寻找刑满释放人员的去向,进一步搜集犯罪嫌疑人“高磊”的犯罪证据,以及查实另一在逃人员“杨平”等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