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10月份本人购买长沙市天下一家华府小区的商品住宅以来,小区建筑及物业暴露出诸多问题,现向市领导反映:
一是小区开发商推迟交房,购房合同商注明2015年5月1日交房,实际情况是小区5月1日远达不到交房条件,绿化、公共区域未完工,开发商强迫交房,并说明不交房就后果自负,有异议可以请律师,严重损害购房者等弱势群体的利益。
二是小区至今相关问题未完善:1.小区一栋与二栋建设标准不一致,一栋的电梯间、架空层等公共部位装修与二栋存在迥然不同,具体说就是一栋公共部位未做任何装修处理。2.围墙设置不合理,高度不符合要求,根本达不到防盗与外来人员的效果,而且围墙围绕区域之外仍留有门洞可以让外来人员随意出入。3.一栋架空层的部分区域地面裸露,承诺的运动器材等设备仍旧不到位。
三是消防安全隐患。至今至少一栋的电梯间消防水箱箱无消防水带,消防水管内无水,小区的消防门上贴的合格证及商标无生产如期等信息,铭牌为随意粘贴,防火门不是正规厂家生产。各层未配置手持式灭火器。
四是电梯安全隐患。自2015年5月份部分业主被迫收房至今,小区电梯已发生多起安全隐患,多次出现自七楼、十几楼、二十几楼空滑掉落的现象。电梯运行噪音大、抖动厉害等问题突出。小区物业违规请无资质的单位负责电梯维护,如今更是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拆除二单元电梯配件装到一单元电梯上使用的方式维修。
五是小区停车违规收费。地下室作为地上盖物业的附属场地,可以作为业主的停车场出售,我们毫无疑义。但是物业单位对地平面以上的公共绿地、地上停车位、地下室等区域设卡收费,尤其是针对无服务提供的电动自行车停留进行收费,我们要求出具收费的依据,尤其是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不要求充电)的收费依据与标准、上级批示。
六是小区架空层的门面问题。购房合同中注明一栋架空层为公共区域,未注明有商铺、门面等,我们要求出具房屋报建的图纸及审批情况未被允许。
1、消防验收按《消防法》消防部门负责
2、电梯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局
3、所诉的物业管理费问题不在我站管辖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