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市长: 目前,全市掀起拆违增绿透绿大行动,市民感到由衷高兴。但问题在于,不能一刀切,很多路段,很多区域的商业服务业设施很不完善,附近居民们常常要走很远才能找到便利店、理发店、餐饮店等等。因此,强烈呼吁应因地制宜,对某些路段,某些区域,拆除围墙后,应尝试增建一部分便民的商业服务业用房或设施,改善区域小配套,同时所得物业收益用于支持社区或街道财务,所建建筑产权归社区或街道等基层治理组织所有。这能够改善区域配套,便民,还能改善基层财务状况,可谓一举三得!
您发来的《呼吁全市拆违透绿增绿工程不要一刀切,部分路段应考虑增建便民商服设施》的邮件已收悉。感谢您对长沙市园林事业的关心,对您反映的情况,我们答复如下:
根据长沙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对城市建成区(包括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城区)范围内临路临街、由各级财政投资建设的实体围墙,除有特殊要求的单位外,原则上能够拆除的全部拆除,并进行通透式提质改造;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未办理合法审批手续的临街临路、独立的、替代围墙的门面予以清理拆除;对军事、政法、保密、文保、宗教等有特殊要求需保留实体围墙的,要报市拆墙透绿增绿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鼓励和引导符合要求、具备条件的社会企业、居民小区积极进行拆墙透绿增绿。
此项工作分为两批进行,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第一批拆墙透绿增绿项目于2015年3月份启动,从市区两级机关大院开始,重点完成“一环十路”(一环:二环线,十路:芙蓉路、韶山路、湘江大道、潇湘大道、金星路、五一大道—枫林路、人民路、湘府路—洋湖大道、福元路—开元路、岳麓大道—三一大道)两厢。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负责”原则,采用“市级统筹、区县实施”的工作模式。各区县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市级总体方案制定各自的具体实施方案,您提的意见非常中肯,我们会将您的意见反馈各区县,供他们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参考。
对您的来信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