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何时能安居乐业
2018-6-21 4:35:40发布37次查看
我是黎郡新宇二期7栋1401的业主,自从我住进安置小区以后,就一直不能安居乐业。原因就是楼下住了一个问题人物,该人物6年以来已经3次被抓了,每次放出来我的生活都是苦不堪言,其经常骚扰我及家人的正常生活,并将我家防盗门多次砸坏,已严重威胁到生命安全,周边邻居能搬的都已经搬走了(在此要申明,我和他无个人恩怨),但作为业主,我能往哪里搬?4月底,楼下问题人物在我家门口砍伤2人,并将我家防盗门严重损坏,已经不能开门,半个月以来,多次咨询社区和派出所,都没能解决我个人财产损失问题,我每看一次都揪心,几个月以来,一家人只能住在外面。另外,从2014年7月起,我就多次给派出所、社区、物业反映该情况,直到2015年4月底出现2人被砍伤,才将其抓捕,强制戒毒2年,作为老百姓,我很怀疑相关部门的办事效率,一定要出现流血事件才能抓捕,社区和派出所甚至多次表示,该人物是神经病,并且这不是个案。难道神经病就没人管吗?不是个案,听到这个我很惊悚,安置小区还能住人吗?拆迁户已经为国家发展做出那么多贡献,现在只想安居都成了问题,请相关部门能重视安置房的治安,解决老百姓的生活根本问题。
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对于您所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胡*,男,34岁(身份证号:43011119******5012),黎托街道平阳村人,目前居住在东山街道黎郡新宇熙春园7栋1***,父母双亡,妻子离家出走。
该人有间歇性精神病,多次持刀伤人,多次打扰周围邻舍,并将楼上1***业主家门锁砸坏,导致楼上业主已经搬离该住所,胡*的行为已经严重的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扰乱了小区的治安环境。
社区和户籍已经上门和您做了解释工作,并对您家的房门做了相应的补偿,东山派出所5月11日已将胡*送强制戒毒2年。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雨花区东山街道办事处
2015年6月2日
东山街道 201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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