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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纳入危房改造

2018-6-20 14:36:24发布58次查看
危房改造申请报告
芙蓉区人民政府领导:
   我们系芙蓉区远大二路180号省湘训实业有限公司宿舍一,二,栋的居民,现有泥砖房三栋.自1958年建房至今,已有57年(可附房屋照片),因为年代久远,加上年久失修,自2008年起,房屋出现了许多裂缝,房顶上的瓦片经常出现漏水现象。目前房屋已经摇摇欲坠;墙体开裂、倾斜、梁柱霉烂脱节;房顶跨踏,屋中间透亮;瓦片脱落,更有房外的大树,也有随时倒下压到住房的苗头,险象环生,已经成了危房,不能住人了.
由于单位是省困难单位,职工勉强生存,根本无力改造维修,更谈不上重建.现在房屋的状况已严重危及我们住户的生命安全。所以想我是多么想把我家的住房改造一下,可以让我们及家人住进比较安心的房子,不必要每天担心房子倒塌的问题。
现欣闻政府的危房改造工程和有关惠民政策,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让多少风雨飘摇中担惊受怕度日的危房户远离危险,喜极而泣!所以我们想请求补助,恳请政府派人到我们这里来现场核查危房险情,别让我们成为城市里被遗忘的角落。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湘训实业有限公司居民
 2016年1月21日


   您来信反映您现在所居住的位于芙蓉区远大二路180号湘训实业有限公司宿舍一、二栋,因为年代久远,加之年久失修,目前已经成了危房,请求予以危房改造的申请,我局已收悉。我局联合马坡岭街道等相关人员到进行实地现场踏勘、入户走访查看,了解到基本情况如下:
芙蓉区远大二路180号湘训实业有限公司宿舍一、二栋于1958年建成(以下简称一、二栋),均为一层砖砌外廓式建筑,屋面为简易的石棉瓦,因年久失修,部份屋面已经全部掉落,属于危房,目前两栋总计约有10户居民居住,其中个别为原单位的住户。该小区为划拨地,小区内有几栋多层产权住宅房,已经卖给居住户。小区内的一、二栋均无私人产权,权属单位为湘训实业有限公司,由该公司租赁给居住户,租赁费及卫生费1.66元/月,该公司派人定期来一、二栋收缴租金。根据《长沙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使用责任人,因一、二栋房屋所有权人为湘训实业有限公司,所以湘训实业有限公司是一、二栋房屋安全使用责任人,房屋的修缮、拆除或重建均由房屋安全使用责任人湘训实业有限公司承担。因此一、二栋房屋不符合长沙市危房改造已补促改的政策,不能列入危房改造的范围,如确需改造,只能由湘训实业有限公司自行改造。
鉴于房屋破旧失修,屋顶脱落,存在安全隐患,为保护您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议您及一、二栋现有居住户立即搬迁。
                                                                        芙蓉区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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