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准生证的各种推脱
2018-6-20 0:57:57发布49次查看
本人和我先生于2017年8月15在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老公户籍所在地是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我们分别于8月底,9月4号,5号及6号去咨询雨花区香樟社区计生办的工作人员办理准生证的事情,工作人员以我先生的计生关系还在老家涟源且我们信息都是为未婚为由说不能办理,可是我先生的户籍确实属于长沙市雨花区,不在户籍所在地办理这些手续那应该找谁处理呢,作为政府工作人员不就是应该给各位市民处理问题吗,因此投诉长沙市雨花区的计生办工作人员,希望得到合理处理和答复
市民:
您好!您于9月6日《关于办理准生证的各种推脱》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是刘*,户口是香樟路22号的集体户,可以在香樟路社区办证,但要把女方的计生信息修改成已婚;二是刘晋要求在芙蓉区办证,5号打电话说要求社区工作人员移交女方的计生关系,因女方的户口在涟源,人居住在芙蓉区,房子在雨花亭。男方户口空挂在香樟路22号(民政学院),居住在芙蓉区。根据计生统计口径女方计生关系不由香樟路社区进行管理,所以无法移交此对象计生信息。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电话:85582643。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井湾子街道
2017年9月11日
井湾子街道 201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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