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内容不公开】
小何:
你好!你在县长信箱反映的“非农村户口购买保险的问题”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诉求
你自述2007年大学毕业后户籍转回原籍由农业户口转成非农业户口,希望咨询是否可以购买新农合或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二、具体答复
我局工作人员多次拨打你的手机号码15707481604,均处于关机状态。
根据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人员可以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未参加县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县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户籍属我县的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居民以家庭(包括外出人员、学习人员)为单位参保;
2、外地人口与本县居民通婚或长期居住本地,户口未迁入以及因各种原因未上户口的城乡居民,凭居(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可纳入其家庭参保,但不得异地重复参保;
3、年度内按政策计划生育小孩的居民家庭,可预先为小孩取名纳入其家庭参保;
4、外来务工人员在县内务工满一年的,可持务工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和本人身份证参保。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原则,2015年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90元/人,城乡“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义务人)和1—2级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享受低保的城乡居民个人缴费36元/人,其余部分财政补助。
若你还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向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办公室咨询:88981510。.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2日
宁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06-05 1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