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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长沙市雨花区车站南路株洲天星艺校长沙校区违规决定请病假不退学费不补课时的情况

2018-6-19 21:39:44发布53次查看

尊敬的教育局领导:
  长沙市雨花区车站南路株洲天星艺校长沙校区位于长沙市雨花区车站南路与城南东路交界以北200米的车站南路上。此艺校无任何根据要求学舞的学生不能请病事假,如有请假的情况,既不退课时费,也不补课。
  众所周知,学生学舞,是有偿服务,我们为此每节课付出45元的学费,为什么天星艺校能提出这么可笑的要求。请问谁能保证一年没有个发烧感冒的情况呢?我们认为只要是正当合理的原因请假,只要不超出合理的请假天数,是没有什么道理不退课时费或者补课的。
  因此,我们学生家长向教育局领导提出此问题,望领导在百忙之中抽空了解此学校关于请假规定的相关情况。感谢!


市民:
   您好!您于3月7日关于株洲天星艺校长沙校区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1、雨花区教育局在收到您的投诉件后,立即核查了雨花区登记注册的民办学校,经核查,该学校未在雨花区教育局登记注册或备案;
   2、为了保障您和您小孩的权益,建议您选择资质齐全的培训学校。雨花区教育局已经通过不同渠道公示了《长沙市雨花区登记注册民办学前教育信息公示》,该公示分街道详细列明了该街道所有的培训学校名称、地址等信息,您可以在适合您小孩需求的学校中做出选择。具体您可以登录雨花区政府官网,在该网底部点击“区教育局”,进入区教育局网站,再点击“阳光服务”,再点击“市民窗口”,在市民窗口中查看该公示。
   3、教育局认为,任何机构均应诚信经营,您缴纳了费用便应享受相应的服务,若您投诉的机构不诚信服务,采用霸王条款,教育局支持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您的权益。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电话:85880221。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
2018年3月12日

教育局 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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