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好,我是甘绍武,住德政园小区,东郡西路前期改造工程(明心苑停车坪改造工程)承包人。于2011年8月签订施工合同,并于9月完工。该工程款已拖欠近四年未付,致使我也拖欠部分民工工资,由于年关将至,民工兄弟要钱回家过年,于是我找到街道要求付款,街道推至区政府,后由谭果部长主持会议要求区建设局和东屯渡街道协调该工程付款事宜,现经区审计局审核(202076.99)元,有副区长批示,手续齐全的情况之下,区财政局拒绝拨款,东屯渡街道也不支付,互相推诿。恳请区长过问一下此事,以解小甘燃眉之急。盼回复为感。
电话-13187011788
您好!您的来信已由区政府办转交我单位处理,现答复如下:
信件反映问题于2013年由谭果部长、叶鑫民调研员在德政园社区主持协调会,会议明确要求我街负责收集前期送审资料,待审计结果确定后,由区财政拨款。现审计结果已确定,由于区财政未拨款,故我街无法支付该笔款项。
芙蓉区东屯渡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