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为我收回2015年的9828元工资?
2018-6-19 14:07:30发布38次查看
我在湖南鑫源福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打工,公司拖欠我2015年4月1日到6月29日工资未付,后经长沙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公司应支付给我19828元,但公司没有支付。于是我向长沙市雨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了1万元以后,法院就不再执行了,还于2016年5月下达了终止执行裁决书。我多次找执行经办人黄辉,但他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诿。我找到公司董事长朱雄伟,但他说黄辉说了不用再支付了。
公司有执行能力,但为什么不执行呢?真的是执行难吗?作为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的打工者,谁来为我作主呢?
市民:
您好!您于2017年6月2日关于“谁来为我收回2015年的9828元工资”来信我们已收悉,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申请执行人裴**与被执行人湖南鑫源福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一案,【(2016)湘0111执60号】,本院受理后已执行到位10 000元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对余款的执行,经本院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本院于2016年5月18日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恢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电话:85880734.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12日
区法院 201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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