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长: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来看我们百姓的民情! 我和我老婆原住在犁头街湖南湘华宾馆后面一栋老筒子楼里面,房子是父亲赠与的,实际住房面积为22平,厕所和厨房都是4户人家共用,曾经发生过多次失窃,住房环境很不好,本想通过走马楼社区申请货币补贴,但是又因有房产达不到申请条件,社区工作人员回复是现在只能办拆迁户的货补,现在是两头为难:一是房价日益增加严重超出了家庭买房承受的压力,二是听说这个房子可能被湖南湘华宾馆或长沙市少年宫征地,什么时候征收情况不明。 我只想知道,像我这种住房困难户能否申请到政府的货币补贴?我们这个筒子楼是否被安排了2010年芙蓉区棚改计划? 祝领导身体健康 小徐 2010年1月
小徐同志: 您好!您的信件已收悉,我们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落实,现答复如下: 1、关于申请政府的住房困难(住房保障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的问题。根据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享受政府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长沙市城区常住户口满5年; (2)无房户(含历史上无产权记录)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3)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目前的标准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10元。 如果您名下所有房产建筑面积合计,仍低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且满足其它申请条件,可在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住房困难户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但目前处于政策调整完善期,2010年住房保障相关细则和计划任务还未正式确定,您可及时与当地社区保持联系,关注进展。 2、关于犁头街是否被纳入2010年芙蓉区棚改计划的问题 经咨询,目前犁头街暂未纳入2010年芙蓉区棚户改造计划。请您及时关注信息动态变化,以及《长沙晚报》棚改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