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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属有关政策

2018-6-18 12:58:27发布35次查看
请问政府我儿子2007年被国防科大录取入伍,现已读博士,已经入伍七年!当时入伍的时候学校发来军属涵写明享受军属待遇,请问2011下发的(湘发(2011)14号)文件第三条:高校生在校批准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按照当地义务兵入伍优待金标准给批准入伍青年家庭发放优待金。请问我可以享受这个政策吗?应该怎样办理呢?还有我家一直都没有悬挂军属牌,请问这个归什么部门管理呢??望政府给我一个答复。谢谢!

接到信函,我局即与林国华本人取得联系,经了解,林国华儿子系2007年9月高考考入国访科大,属在读军校学员,按照湖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有关规定,“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军队院校学员不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所以,林国华儿子不符合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政策。

宁乡民政局 2014-12-01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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