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园康星都荟物业搭建违规建筑且组织社会人员殴打业主事件
2018-6-18 8:29:47发布46次查看
区长您好:
我是园康星都荟小区一名业主,我们小区物业:泰弘物业公司,收着同比其他小区高许多的服务费却无作为,在小区全体业主明确反对的情况下,在小区违规搭建停车场收费岗亭(此岗亭原规划为绿化面积)!业主数次维权,物业公司采取太极策略,假装同意协商,但于业主上班时间强制安装此违规建筑。于8/24上午,物业又故技重施,安装岗亭,一位业主老伯砸了几下岗亭电线,被井湾子派出所孙建国警官带走关押长达5小时,且被井湾子派出所强制索赔500元。
晚上业主组织维权,物业经理大声恐吓:有谁敢动这个岗亭,就搞死谁!且在业主正当维权时,冲出5名社会人员殴打业主,造成3名业主有明显伤痕。当天晚上8点左右,数名业主到井湾子派出所报案,井湾子派出无作为,我们严重怀疑井湾子派出所与泰弘物业存在利益关系。
附件一为当时社会人员殴打业主场面,附件二为物业签署的临时建筑审查表,现在全体业主均不同意,可否请督促驳回此文件且拆除岗亭?
市民:
您好!您于8月25日关于园康星都荟物业搭建违规建筑且组织社会人员殴打业主事件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违规搭建,物业提供了《雨花区临时建筑简易流程审查意见表》,属于合法建筑。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电话:82316407。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井湾子街道
2017年8月28日
市民:
您好!您于8月29日关于园康星都荟物业搭建违规建筑且组织社会人员殴打业主事件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位于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小区泰弘物业依法依规对小区西南角露天停车区域进行小车收费的情况进行说明。
该处收费是因为区域内路面在进行沥青改造,所以撤岗暂停收费,待路面改造完毕,物业再进行岗亭建设。在2017年8月15日,我所民警处警了解得知,当时有出现业主阻拦,并将岗亭部分设施砸坏等情况。据调查,是因在停车收费问题上与物业公司产生纠纷。8月22日晚,一部分业主与物业公司又因此事产生纠纷。当时,我所民警孙建国到达现场,耐心说服并制止业主砸东西的过激行为,并组织业主们到物业公司进行双方商谈,直到当晚深夜(23时许),业主坚持要求不能建岗亭或建了岗亭业主的车在停车12小时内必须免费,协议未达成。待业主们走后,我所民警综合多数业主意思及附近高层小区的收费现状,向物业公司建议:停车区域,所有业主和区域内门面业主的车收费标准12小时内5元、24小时内10元(以前收费标准:12小时内10元、24小时内30元);并且有岗位就必须有保安值守、有巡逻岗,因该区域内发生过车辆被砸、车内财务被盗现象,物业公司需将情况对业主进行公布。
8月24日上午,泰弘物业公司在进行施工时,有位60多岁的退休老人在此进行阻拦并破坏电线。被处警民警带回所内对其进行批评及教育,当事人已承认自己错误。并与物业公司达成协议,双方有司法调解协议书。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电话:85572933。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井湾子派出所
2017年8月29日
井湾子街道、雨花公安分局 201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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