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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因芙蓉区湘湖管理局叶健的工作疏忽,导致芙蓉区湘湖管理局管理区域的孩子们都不能参加长沙市第三届星城之星的评选。

2018-6-18 4:10:08发布39次查看
尊敬的芙蓉区区长:
您好!
我是芙蓉区湘湖管理局下属湘湖社区的居民。2011年9月长沙市芙蓉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有关长沙市第三届“星城之星”评选活动芙蓉区执行方案。我们在2011年10月8日得到湘湖社区的参赛通知。因为时间紧迫,我们熬夜整理孩子长达28页的的参赛资料,请班主任老师审核后交蓉园小学校长盖章。按照参赛要求完成所有资料后于2011年11月9日上午交到湘湖社区刘丹专干手中。经过半个月的等待,10月26日我得知长沙市其他区域的决赛通知的消息后致电咨询芙蓉区的参赛情况,却被告知因为芙蓉区湘湖管理局叶健的工作疏忽,忘记通知下属各社区上交“星城之星”的参赛资料,导致芙蓉区湘湖管理局所有的孩子都不能能够参加到“星城之星”的评选。
我们强烈要求区长关注此事。督促湘湖管理局给我们一个处理结果。否则,我们将联系所有湘湖管理局的参赛孩子的家长,向上级主管单位,比赛单位,相关单位投诉的权利!
此致
敬礼
芙蓉区湘湖管理局湘湖社区居民:李荣
联系电话:13307483262
2011.10.26
我局湘湖社区居民李荣,于2011年11月4日向区长信箱投诉,因我局组宣科工作人员叶健同志的工作疏忽,导致其小孩“星城之星”评比活动参赛资料未能及时上报,以至不能参与此项活动评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马上组织相关人员对此事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及处理结果反馈如下:
区文明办于9月26日下发了《长沙市第三届“星城之星”评选活动芙蓉区执行方案》电子文件,当时叶健将此文件下发至各社区,由各社区组织报名,湘湖社区居民李荣于2011年11月9日将参赛资料交给社区专干刘丹,刘丹与叶健联系,是否交到局里统一上交,由于我辖区内报名人数过少,只有1人,叶健与区联系后答复刘丹,要刘丹等待区里通知后再上报,后由于工作繁忙,叶健疏忽了此事,导致李荣的小孩未能参加此次比赛。
我局已组织相关部门及社区人员上门,与李荣进行了沟通,并做了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叶健对李荣进行了深刻的道歉,李荣接受了叶健的道歉,表示对此事不会再追究。
局党委对叶健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召开了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大会,会上宣读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局领导对干部进行了教育培训,就机关工作作风和纪律进行了要求,希望各单位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整顿干部职工作风纪律,树立机关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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