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内容不公开】
你好,你于2013年4月15日来信反映的关于回龙铺镇回龙村15组石子塘炼油厂污染环境的问题。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已于2013年4月12日我局监察人员对该加工点进行现场调查,检查情况如下:该厂正常生产,其生产设备简陋,没有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确实存在环境污染。经查实,我局于2012年5月对该生产点依法进行处罚,并多次由回龙铺镇镇政府组织安监、电力对其断电处理。对此,我局监察人员对该生产点现场负责人作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拍照等工作。责令该生产点立即停止一切生产活动。针对该生产点擅自恢复生产,我局将结合宁乡县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形成相关材料,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强制关闭。下一步我局将对该生产点加大监管频次,督促对该生产点停产落实到位。
宁乡县环境监察大队
宁乡环境保护局 2013-04-12 2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