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怀孕三四个月,之前已经在宁乡人民医院做了比较全面的检查(包括唐氏筛查),都很正常。后面因为我们夫妻俩血型不同,为了以防万一决定去做一次溶血试验,可是妇产科主治医生王咤却要求我老婆再做一次唐氏筛查,本来我老婆在上次全面检查正常以后,这次只想去检查溶血不在检查别的项目,可医生却跟我老婆说:你必须再做一次唐氏筛查,我才会跟你开单子去检查溶血。我老婆说不做,医生就说那你去其他医院。最后我老婆没办法被迫又做了一次唐氏筛查,而且还莫名其妙地被强制要求做一次彩超,医生说这是医院的规定,做任何检查前都要做彩超。就这样,本来溶血试验只要几十块钱的,最后被迫检查了几百元,结果还是跟以前一样正常。我想问问宁乡人民政府,难道这就是人民医院的服务态度吗?难道这就是宁乡医生的医德吗?既然患者不愿意做,医生为什么这样强制,我想大家都心知肚明。这社会正是有了这些没医德的医生,才导致了普通老百姓不敢进医院,进医院就等于被宰甚至被骗,也正是因为有这些没医德的医生才导致现在的医患关系如此紧张!望宁乡人民政府给我们普通老百姓一个满意的处理!
县长信箱:
我局收到贵办转来9424号投诉“人民医院乱收费”的信访件,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到该院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要求该孕妇再做一次唐氏筛查检查的原因
医院产科对全县孕产妇的保健指导是根据湖南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湖南省妇幼保健院联合编印的最新通用版本《湖南省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产检。《手册》中详细记录了孕产妇的整个产检情况,孕产妇住院分娩时,医生会根据孕妇孕期的产前检查情况,做出适合孕产妇的分娩方式建议。《手册》中已明确列出常规检查项目和产检次数:
1、在孕9-13周及孕15-20周时,需进行孕早期和孕中期非整倍体母体血清学筛查(即唐氏筛查)2次。
2、在11-13周、18-24周、30-31周、37-41周进行b超检查4次。
3、为了孕产妇和宝宝的安全,整个孕期产检次数不得少于7-11次,具有妊娠危险因素或有异常情况者应当根据医生建议增加产检次数。
反映人提到的孕妇确实应该在孕15-20周(孕四个月左右),再做一次唐氏筛查的检查。
二、关于在做唐氏筛查坚持时必须做彩超的原因
唐氏筛查包括抽取孕妇静脉血,以及超声指标nt(颈背半透明膜厚度)或甲型胎儿蛋白(afp)和绒毛促性腺激素(hcg)和游离雌三醇(ue3)和抑制素a(inhibin a)(中期四项)的指标,结合孕妇预产期、体重、年龄和采血时的孕周,计算出“唐氏儿”的危险系数,这样在假阳性率5%时,可以查出80%以上的唐氏儿。
反映人提到的医院要求再做彩超,是因为唐氏筛查检查结果必须依据同期彩超结果计算,为医学要求。
三、关于医院产科医生强制孕妇进行检查项目的答复
医院产科医生在孕妇妊娠的每个阶段会告知和建议孕妇按时做相关产检项目,孕产妇不愿做的检查项目医生会要求签字,不会强制检查。
四、关于医院有没有违规收费项目的答复
医疗收费项目是按照《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实用手册》(湘价服[2002]230号)及《现行有效医疗服务价格文件汇编》执行,门诊和住院大厅都有公示,故无违规收费项目。
五、关于反映王咤医生存在医德方面问题的答复
反映人提到妇产科主治医生为王咤,经查人民医院没有此姓名的医生,故无从调查核实。
六、关于与反映人进行沟通回复
4月2日下午、3日上午与反映人邓辉(15211465279)电话联系6次以上,均无人接听也未回电。
我局认为:此次邓辉反映的相关问题,是医患沟通不到位的表现。责令医院加强内部管理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沟通交流技巧,应尊重和理解患者,细致耐心回答患者的提问,换位思考,从而提升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
宁乡卫计局 2015-03-31 1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