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内外地户口小孩插班就读小学的咨询
2018-6-17 8:19:40发布37次查看
雨花区教育局领导:你好!我是一名公务员,原单位是常德市国家税务局,现借调省国家税务局,在长沙这边已工作一年多,小孩在常德某学校就读二年级。因本人已离异,小孩由我抚养,我是小孩唯一抚养人员,在常德无人带养,现需随我来长沙插班就读三年级。因本人和小孩户口均在常德,未购房,居住在韶山中路华银园小区,房主为本人同胞姐妹,小区所属学校为雨花亭小学。此种情况小孩如果需要就读雨花亭小学该怎么办,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恳请教育部门领导答复!
市民:
您好!您于6月19日关于“省内外地户口小孩插班就读小学的咨询”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学生不得任意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原因必须转学者,经批准后可以转学。转入的学生要持学生手册,家长调动工作的调令或房屋搬迁证明、户口本等先经转入学校审核并同意转入开出接收证后,再向转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经转出学校同意,开出转学联系表,学生持转学联系表到转出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最后到转入地教育局审核后,方可在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在有学生转出或有富余学位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招收转学插班生。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电话:0731-85880323。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
2017年6月21日
教育局 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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