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均为省外户口,无房产,父亲在芙蓉区工作,无社保,有暂住证3年,妈妈在长沙县工作,有社保,无暂住证,新生儿如何能在芙蓉区办理医保?需要什么条件?哪些手续?
我局于2018年5月8日11:20经与其联系,得知孩子父亲是在芙蓉区就业,暂未落户我区,考虑到当事人实际情况,告知:需要在孩子出生28天内,先将孩子的户口落户在芙蓉区,可以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办理本市城乡居民医保,且正常缴费后,孩子出生后的住院费用即可按照异地就医情形到区政务大厅申报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报销。当事人均表示理解政策。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8日
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