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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箱岂能如此答复

2018-6-16 13:53:43发布24次查看
政府信箱岂能如此答复???
问题:居民集住区岂能让猪扰民
日期:2014-03-14 13:27:41
来信内容:
国家早有明文规定,在城市聚住区不能饲养生猪,可在我县文书路66号附近有居民擅自饲养生猪多年,附近居民反映多次,而政府部门也未曾上门劝解,请问这种事你们能否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经查实,文书路66号应为玉潭镇学庵社区辖区,不属于我乡管辖范围。感谢您的致信!
回复单位:城郊乡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14-03-21 08:10:54

你好,张先生:
关于您投诉的“居民集住区岂能让猪扰民”问题,经楚沩社区到现场调查了解,确实存在,系一名沩山乡人租用了当地一居民搭建的房屋喂养生猪,大小共计20头。社区已通知养猪户并联系屋主,限其在5月1日之前搬离,如到期未搬,则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搬离。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社区居民生活环境予以监督,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玉潭镇人民政府
另,关于您投诉的“政府信箱岂能如此答复???”的问题,由于县长信息的“来信”都是由县信息中心相关负责同志按照属地或者责任范围将其下发到各乡镇或者科局进行答复,有时对部分路段的属地划分会产生一定的误判,致使当时把您的投诉下发到城郊乡,而虽然您投诉的问题并不属于城郊乡,城郊乡却未将“来信打回”进行从新分配而直接答复,造成了您的不便,非常抱歉。

宁乡玉潭街道人民政府 2014-04-10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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