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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城捆绑装修费是否合规?

2018-6-16 10:44:59发布50次查看

雨花区汇金城7栋,正在认筹,开发商要求在政府定价8100元每平米的基础上,捆绑1000元每平的装修费,而且装修款不计入房价,不能贷款,要一次性付款,并要签订房屋购买合同和装修合同,这两个合同,请问这样是否合法合规?


市民:
   您好!您于9月28日关于汇金城7栋捆绑装修费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证:“汇金城楼盘”系湖南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共三期,7号栋于2017年9月28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获得批复的价格为毛坯价格,监制价格为均价7942元/平方米,但该项目在报建之初是以精装修进行报建并进行开发建设的,根据《长沙市发改委、长沙市住建委、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大队关于印发〈长沙市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监制操作规程〉的通知》第三条第(四)项:“1、初始报建为毛坏住宅的,不予认定为全装修住宅预售;2、申请全装修住宅,装修价格不得超过毛坯价格的15%”的规定,该楼盘收取1000元/平方米的装修费用没有违反相关的价格法律、规定。且在签订《购房协议》前,告知业主如选择购买上述商品房,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业主需与装修公司另行单独签订《装修合同》,交付装修款项,装修部分款项收费的主体是装修公司。不存在强制消费的行为。
   我局认为,“汇金城”项目开发商在上述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房屋销售价格(毛坯)没有存在加价收取未予标明以外的费用;同时买房业主与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对1000元/平米的装修价格标准是知晓并认可的,因此,装修公司收取装修费用没有违反相关价格政策。此次举报不予立案,予以办结。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电话:85880371。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雨花区发改局
            2017年10月11日

发改局 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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