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6月下旬至今,本人由于需要办理长沙市城镇“半边户”购买保障住房申请(审批),需要由区住房保障工作局出具有关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住房租赁补贴情况等的审查意见,多次赴芙蓉区住房保障局办理无果。
致电住房保障科问询时,得到的答复是:目前芙蓉区住房保障局正在进行机构改革,章子已被上级单位收走。问及什么时候可以恢复办理,相关人员没有准确答复。后数次赴该部门一楼政务大厅咨询办理,相关人员前后分别以公章由领导带走办事、领导公休等原因拒绝受理。
近日从办理相同业务的同志处了解到,雨花区等其他区住房保障局可以正常办理此项业务。
想咨询下:芙蓉区住房保障局是否正在进行机构改革?公章是否已被收走?
机构改革中,正常业务办理怎么处理?
有没有明确的时间表可以公布?
谢谢!
颜雨新同志:
您好!
您的来信已由区政府督查室转交我单位处理。对于您的来信,我们进行了仔细阅读。现答复如下:
8月8日,我们在接到区政府督查室转交的信件后,立即与您取得了联系,您答应在第二天与我们见面。
8月9日,我们很荣幸地与您见了面,您同时还携带了申请办理“半边户”购买保障住房的所有资料、表格。我们的工作人员随即将您的资料进行了初步审核、查档,经确认基本合格,并已盖章通过。
经过与您交流、沟通,得知您前段时间来我们单位大约有三、四次。您第一次来的时候,我们的公章确实被收上去了。后来,我们又拿回了公章,而您到我们单位几次,正好因种种原因,使得您没法及时办理申请。
首先,我们对您因我们工作上的原因而影响了您正常的办理申请手续表示深深的歉意。
其次,向您解释并说明了我们单位目前的状况。我们区住保局当前确实处于改制期间,6月初,按上级要求我们须将公章交上去,准备等待使用改制后新的公章。但新的公章因种种原因尚未到位,而像您这样的住户不在少数,每天都需要使用这个公章,经请示领导,我们的公章暂时可以拿回科室使用,直至新的公章到位。因此,正好您第一次来我们单位时,公章刚巧被收上去。目前可以正常办理业务,请您放心。近期,我们的单位改制将逐步完成,在改制期间,我们的工作仍将正常进行。
最后,感谢您的来信,您提出的问题也给我们在工作管理上提了个醒,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当更细致、更完善。希望您将一如既往地关注我们,您的每一个意见和建议都有助于促进我们更好地开展工作,为群众服务。
如若您尚有相关政策、问题需要咨询,可以拨打电话:88153818,我们的地址是芙蓉区住房保障局(芙蓉区蔡锷南路98号),与我们联系。
或者也可以到以下单位咨询:长沙市住房保障局(具体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长沙市住房保障局大楼二楼大厅)。
芙蓉区住房保障局
2011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