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今日宁乡刊登了献血获奖名单,在其中看到了有不少1988、1986年出生的人员,献血达到了43-44次,按规定一人是每年可以献两次,献血43-44次就是说要21-22年了,2014-21=1993 1993-1988=5 就是说5岁开始献血了,这不可能的。我的疑问是这43-44次是怎么来的?是血头?专门卖血的?还是有其他猫腻?相关部门大张旗鼓的表彰好吗?
谢先生: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无偿献血工作的关心、关注。同时,对我办提供“国家奉献奖名单”时,文字说明不足深表歉意!下面,针对您提出的问题,说明如下:
(一)献血相关知识:献血是自愿无偿行为,参加献血可选择捐献全血或者机采血小板(成分血)。根据病人救治需要,全血建议每次捐献300ml-400ml,间隔时间不少于6个月。单采血小板间隔不少于2周,不大于24次/年即可,因特殊配型需要,由医生批准,最短间隔时间不少于1周;单采血小板每次可献1-2个治疗单位。
(二)针对问题的答复:如果一个献血者只捐献机采血小板,每次捐献1个治疗量,那么他一年的献血次数就可以累积到24次,两年就可达到48次,您所指的1988年、1986年出生人员,献血次数较多等现象,都属于无偿捐献机采血小板的爱心人士。
(三)表彰奖励办法
无偿献血奉献奖是对达到规定次数的自愿无偿献血者给予的奖励,两年评选一次。分为国家级和省级两类:
1、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规定:对献血40次及以上、30次及以上、2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分别授予无国家偿献血奉献奖金、银、铜奖;
2、 湖南省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规定:对献血30次及以上、20次及以上、1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分别授予湖南省无偿献血奉献奖金、银、铜奖。
如果读者有疑问,也可以拨打长沙血液中心业务科电话:84718223进行咨询。
宁乡卫计局 2014-06-18 1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