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家庭所在地为宁乡县花明楼镇大夫塘村长塘组,因为2007年建设长花灰高级公路而拆迁所征收的家庭住宅,并按照规定在原公路规划范围外20米外重建新的住房。后该高级公路变为高速公路并扩大征收范围,新住宅出入的通道则设计在房屋地基以下十多米,距离15米的高速路下坡度极陡的地下通道,且旁边5米处为2口水塘,地势过低。目前该高速公路竣工在即,该通道一直积水3-4米,根本无法通行。目前,新住宅由本人80多岁的年迈爷爷奶奶居住,爷爷由于在抗美援朝战争中负伤,且高血压多次摔伤胯骨、腿骨和肩胛骨,已经不能行走;奶奶去年检查出皮肤癌晚期,均由本人父母在家照料。老人家作为党员不想给政府增加任何负担,但是这种情况下,无法通行的配套公路将给我家带来极大困难。今年听熟人说,考虑到我家的房屋位置距离高速太近等问题,市里已经将我家的房屋作为再次征收的范围,款项都已经拨至县里,但是县里却不考虑我家的实际困难,放弃征收我家住宅,我家也就没有办法另择基地建房。请领导考虑我家实际困难,协调各部门工作,维护我们的权益,能不能征收该住宅或者另给补偿款,让我年迈的爷爷奶奶能在新的家里,好好享受生活。
网友“花儿花”向市长信箱反映“关于高速公路拆迁后的问题”部分属实。该户属花明楼镇大夫堂村长塘组,户主易光辉,房屋位于长韶娄高速公路k34+880右侧,距高速公路征地红线18米,在其房屋前设有一个4*4米的交通涵,两旁顺接道路,计划进行硬化。
该户房屋在红线外18米,有条件解决出行道路,不属于拆迁范围。关于“市里已经将我家房屋作为再次征收的范围,款项都已经拨至县里”纯属无中生有。
专此答复。
宁乡县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2014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