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长沙市芙蓉区隆平博物广场,叫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我们当天是由一个队长带领,我们是道具场工然后有10来个人左右,工作时间是六月23-27号,我们曾有多次上去找人要钱,他们总是以借口拖欠我们工资,他们公司也不认合同。刚入大学,初入社会,认知不足,希望能有仁之士助我一臂之力。
我局于2017年11月7日收到第8464号市长、区长信箱信件,标题为“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派来信件后,我局立即安排人员处理。经办理人员调查了解到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信息,是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办理人员于2017年11月8日14时电话告知来信人张先生: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有效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法律依据:《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在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编制、民政等部门注册登记或者许可的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生产、经营或者工作场所在本省的中央、外省、部队所属用人单位,由省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长沙市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8日
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