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孩按户口还是按房产入小学的问题
2018-6-14 21:45:21发布59次查看
您好!我的小孩户口随她母亲落在雨花区东塘派出所,但父母的房子位于长沙县碧桂园,请问将来小孩读小学是按照户口所在地划入雨花区的小学入读?还是需要回到星沙按区入读?
市民:
您好!您于3月27日关于“关于小孩按户口还是按房产入小学的问题”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雨政办发〔2017〕28号文件,判断您的情况属于有户无房的第二类,需满足以下条件: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雨花区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雨花区内就业但无房产,经街道(镇)、社区(筹委会)或村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属实,由长沙市住房保障局开具无房证明,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此类情况,须提供父<母>在雨花区范围内的从业证明<指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电话:0731-85880323。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
2018年4月2日
教育局 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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