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物业费这么贵合法吗?
2018-6-14 18:40:45发布42次查看
我买了雨花区佳兆业8号小区,在购买前看到的宣传物业是:第一太平戴维斯,签合同时变成了:佳兆业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但现在交物业费时又成了:佳兆业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佳兆业8号分公司,而且物业费贵长沙排名前5名,4.5元/平米。我查了点资料,在2010年佳兆业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向政府报备的佳兆业8号项目物业费就是4.5元/平米,按当时的长沙物价水平这个价高得离谱,这个价是怎么来的?现在这家佳兆业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佳兆业8号分公司来小区服务,他才成立18个月,他也按4.5元/平米收费依据是什么,这两家分公司虽然同录属佳兆业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但是是独立运行的公司,经查:工商、税务及物业许可都是独立的,但佳兆业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佳兆业8号分公司收费资质能收这么高吗?
市民:
您好!您于7月10日关于《佳兆业物业费这么贵合法吗?》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该小区项目名称为“水岸新都四期(推广名佳兆业天墅)”,由湖南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佳兆业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其物业收费于2010年11月10日在长沙市物价局审批,证号:长f-7917,审批标准为“按合同约定”,通过调取湖南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业主签定的购房合同,合同第二十二条第2款约定的收费价格为4.50元/平方米,该物业公司收取4.50元/平方米的物业费用没有违反相关规定。
针对该小区物业服务费的问题,我局物业监管科同志对此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小区环境尚可,我局物业监管科同志已联系物业公司经理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的管理,对小区卫生及时进行清扫和打理,提高物业管理人员专业素质。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电话:85562811。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雨花区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31日
城建局 201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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