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为什么不能享受社会养老保险?
本人名叫周宜石(1948年1月出生),今年67岁,系宁乡县灰汤镇宁南村铁祥组村民,2009年开始田地被政府征收,属于失地农民,由于党和政府的关心,逐步落实我组村民的社会养老政策,组上考虑到我年龄大且符合相关政策,经全体组民民主表决,一致同意我第一批享受社会养老保险,且乡政府把材料报了上去,其他的都批了,但我没有批准,乡政府工作人员告诉我:县长开了会,因为你家只有二个人了,只能入一个,要留一人守屋。请问这符合养老政策吗?我没有田地,我吃什么?养老与房屋有关系吗?我这种情况,什么时候能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呢?期待您的的回复!
尊敬的周先生:
您好,感谢您对灰汤镇人民政府工作的支持,关于您为什么不能享受社会养老保险的问题,根据我镇的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周宜石,身份证号码430124194801204615,其妻喻连英,身份证号码430124194909174622,住宁乡县灰汤镇铁祥湾组,属社保区参保范畴。其子周志明,男,系非农户口,现任宁乡县偕乐桥镇中心学校校长。
该组土地面积219.89亩,期内征地169.89亩,存量土地50亩,整租未拆一户,失地比例77.26%.组上共有124人(合法人口)可纳入参保范畴,但根据宁乡县征地办的测算,本次分配参保人数96人,因改组未拆一户,按照县征地办的统一安排,要保留48个参保名额指标待房屋拆迁后再参保。
根据县征地办的要求:
1、未拆屋的按比例的50%参保,每户至少保留一人不进保;
2、具体名额分配到人方式由村民小组户主大会自行安排。
灰汤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3日
宁乡灰汤镇人民政府 2015-05-08 1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