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业主未使用过学区指标,则新业主购买后应该是随时可以使用学区指标吧
2018-6-14 0:41:04发布33次查看
《雨花区2015年小学学区范围公示》说明中第3条“3、学区内房屋产权发生转移的二手房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学区指标;那如果前业主未使用过学区指标,则新业主购买后应该是随时可以使用学区指标吧?谢谢
尊敬的倪女士:
您好!感谢您对雨花教育的关注。关于《二手房学位问题》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 房屋产权发生转移的,自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学区指标; 如果前业主未使用过学区指标,则新业主购买后可以使用学区指标。
2、家长可与前房主进行了解,是否享受过学区指标。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雨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0731-85880323。
雨花区教育局
2016年3月17日
教育局 201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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