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户历经铺乡南太湖村村民,住地虽已纳入城镇规划,但不在开发拆迁之区域内,因家中房屋时80年代所建土砖瓦结构,房屋墙体斑驳.开裂,屋面严重漏水,主梁虫蛀,已有断痕将近一半,不得已用木柱顶着才没倒跨。对生活在危房内的两位60多岁老人造成了巨大的生命安全隐患。已于2011年7月被鉴定为危房d级,建设局意见拆除重建。于是我户四处筹借改建资金准备改建。可从2011年报审批危房改建开始,历经乡国土所.乡政府.建设局.规划局等多个部门,得到的结果却都是在踢皮球,没有一个部门有明确答复的。 政府拆控违是好事,我们坚决拥护。但对于我户此等真真正正的危房户主,对于这岌岌可危危及人民生命的危房,请求政府体恤民情,实地证实情况,对特殊情况网开一面,给弱势村民一个安全居住的基本生活条件。
王干军:
您好!对您申请危房改建审批的答复如下:
南太湖村内已经危房鉴定为d级危房的共计7户(彭坚顺、孙爱兰、朱淑其、陶明山、王干军、刘佑云、肖友兰),目前改建申请均未通过审批,要求加固维修过渡居住。依据贯彻实施节约资源和保护耕地国策、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合理引导农村住宅和居民点建设等政策要求,经县城管局、乡政府牵头进行建房资格审核后,报国土、规划、建设、监察等部门联合审定,按乡村规划统筹批建。
宁乡规划服务办 2013-04-08 1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