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日去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于复印、照相室遭遇工作人员粗暴对待。由于复印、照相室并未对收费价格进行任何公示,也未在任何显眼处表明其服务收费价格,在工作人员表明需收费2元之后,本人问其这个费用有没有票开,其说没有,我随口说到“那这不是乱收费么”,男性员工马上冲出说道“乱收费?那你别在这里复印!”然后将身份证和户口本极其粗暴的塞到我手里,并将已经复印好的纸张当着我的面撕得粉碎。本人当即打电话到民政局投诉,得到的回复是此人是个体经营,并非婚姻登记处员工。本人希望芙蓉区政府能就本人受到的粗暴对待作出一个合理的回复。
本人的联系方式为:13786247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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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您遇到的问题我们表示歉意,同时已经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文印室进行了整顿。感谢您的来信,欢迎对我们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