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芙蓉交通警察大队七中队李杰他们是不是只有对 市民开罚单的职责

2018-6-13 5:11:31发布29次查看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 于新风 区长:
您好!我是长沙市芙蓉区朝阳路凯通国际城小区商住户李小平,现有一情况向您反映,祈望您能在百忙中过问。凯通国际城小区内有几条宽大路面与朝阳路和车站路相对通,我们住户由于不知这几条路是属于小区还是公共道路,于是在小区车库紧张时就将车偶尔在路边停一停,因路面宽,并未影响到其他车辆的通行。近四年来,我的车(湘a-jl352)在这几条路上停了九次,其中有七次被芙蓉区交通警察大队七中队开了罚单,每次停的时间不到一小时。前面七次是白天停靠的,我也就自认背时,这次我却忍无可忍了,特向上级部门反映反映。
我于2015年10月13日晚上9点钟回商铺拿东西,由于车库已满,便只好停靠在小区b座门前的路边。不到半小时后,我出来取车,发现被开了罚单(开罚单警察:周湛文;印章:李杰)。第二天,我按罚单上的电话(85566122)打过去进行投诉,电话里一男同志告诉我要找89852122电话的陈队长;我按这个电话拨进去,对方是陈队长,陈队长说,不属他们管,应该是七中队管,也不认识周湛文,要我再打过去。我再按前面那个电话打过去,对方告诉我七中队的电话是85586122,我打过去正好是那个罚单上盖章的李杰接的电话,他态度极不耐烦,说这是交通法规定的,找也没用云云,就挂了电话。作为一个城市居民心里确实很是窝气,有几点需要反映弄清楚。
一、城市交通法大家是要遵守的,但是行政部门当局也要为居民设身处地想一想。在车满为患的时代,居民区车库开发商以利益为主,车库大部分为他的商业服务,车库内一位难求,那么作为行政部门是不是应该要告知通过路牌提示公民:哪些路面是属于小区内的路面,可以适当的停一停;哪些路面是公共路面,是不能停车的。而我们凯通国际城小区内的路面没有一块这样的提示牌,导致许多司机分不清可停还是不可停。并且近四年内每天有许多车辆被开罚单,我粗略计算了一下,单凯通国际城区域内道路每天罚单应该不少于三千元。我想这些罚款应该跟七中队李杰他们的奖金是挂钩的,不然他们不会这样想尽办法去开罚单,却不干点告知宣传的便民实事。这样完全成了七中队李杰他们利用行政资源及交通法规建立自己的奖金来源渠道了。
二、凯通国际城内这几条宽大的路面,可以同时通四车道,整天内根本没什么车辆通行,完全可在路的一边或两边设立临时停车位,就是那么收费也可以。我们也多次向物业及社区反映过,可四年来没任何改变,每天除了七中队李杰他们偷偷地开罚单外没任何改变。本小区住户多少挨罚后知道注意外,来居民客人、外来经商客户不断挨罚抱怨,搞得怨声四起。我真想问一问七中队李杰他们,这样的奖金你拿得有手抖吗?良心放在何处?
三、在一线城市有的主道路,我都看到交通上为了便民路边设了存车位或限定在晚上什么时候可以停车,为什么我们小区内这么宽大的道路上,车流量又少的情况下,路边不设置存车位?那么就是设置一下晚上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可以停车临时停位都算是七中队李杰他们为我们居民方便生活想了一点事。但是没有,那么即使我们小区路面很少有车辆通过的路面,只要你在路边稍存就要开你的罚单。我这次就是晚上九点稍存了一下就开罚单了,电话问了一下李杰,你小老百姓怎样,我手中有权,口中有交通法规,罚你没商量,你只有内气的份儿。
四、我在凯通国际城小区内四年了,除了每天看到停在路边小车的罚单外,从没看到过有宣传凯通国际城小区内宽大路面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大道,从没看到过任何可停车还是不可停车的标志或提示,从没听到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到这次通过几次电话的询问才知道我们小区的道路是属于一个什么七中队李杰等人的管理。我真想问一问七中队李杰他们,难道你们对城市居民生活除了开罚单还是开罚单外,就没有其他任何行政作为了吗?
五、七中队李杰他们所辖的翰阳路与人民路交汇口主要路口长年每天堵得百姓苦不堪言,从来没见过七中队李杰他们采取过什么办法现身疏通过交通,请问一下七中队李杰他们,没利益的连你们的鬼影子都见不到,却天天钻到居民小区内开罚单捞奖金,这难道就是你们交警的形象及为民服务的作为吗?
最后一点,我作为一个市民从政务公开的角度,请上级真实地告诉居民,七中队李杰他们这样疯狂地开罚单究竟跟他们奖金挂钩了没有,请公示告之。
以上是我一个小老百姓的真实感受。我们凯通国际城小区许多挨了罚的住户都是这个感受。
可能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反映没人理睬的,在此本人执笔向上面反映,试一试!
本信寄往如下上级部门:
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杨能 政委
长沙市人民政府 胡衡华 市长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 于新风 区长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长沙市芙蓉区交通警察大队
送一份给长沙市芙蓉区交通警察大队七中队李杰队长,并通过网络微博让群众点评点评,希望长沙市各行政部门真心为民服务,将长沙打造一个市民称心的文明城市。
市民:李小平
手机:18670729888
2015年10月15日

您好!
您反映的《》信件已由转我大队,接到信件后,我队立即派专人进行现场勘查,并向辖区中队了解情况,结果回复如下:
1、湘ajl352小客车停放的路段是连接朝阳路与车站路的开放道路,不是所谓“小区内自行管理的通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道路”的范畴,也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范围。
2、该道路因为地铁1号线金苹果站点的施工影响,已是临时更改线路后的317线、348线、805线、168线、121线公交线路行经路段,交通繁忙,必须全天候保持道路交通畅通有序。
3、该路段因交通管理需要,上级依法增设了禁止停车的禁令标志牌,禁止所有车辆在道路上临时停靠和长时停放,禁令标志牌清晰、醒目。
4、该道路两边居民区建有较完善的地下停车库配套设施,路旁有众多的提示牌,相关车辆应当按照提示停入地下车库。
5、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将机动车停放在道路上且驾驶员不在现场的违法行为,我队民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采取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拍照固定相关证据,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定程序。
6、您反映的“开罚单拿奖金”问题,我队无此现象。
芙蓉交警大队

1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